廉政要闻
巡察公告
按照十一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7月至8月,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交警分局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市司法局、市水务局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巡察组
组 长:田兴海
副组长:王玉庆
巡察单位:市委政法委
联系电话:18152376091
电子信箱:szsxcz1@163.com
第二巡察组
组 长:刘俊民
副组长:何正华
巡察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分局党委
联系电话:18095232471
电子信箱:szsxcz2@163.com
第三巡察组
组 长:任学成
副组长:叶 飞
巡察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95266751
电子信箱:szsxcz3@163.com
第四巡察组
组 长:项立华
副组长:吴 颖 杨安青
巡察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95266731
电子信箱:szsxcz4@163.com
第五巡察组
组 长:黄琳琳
副组长:赵建明
巡察单位:市公安局党委
联系电话:19995020178
电子信箱:szsxcz5@163.com
第六巡察组
组 长:李建龙
副组长:马亚莉 马子海
巡察单位:市司法局党组 市水务局党组
联系电话:17795266741
电子信箱:szsxcz6@163.com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巡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来信请统一寄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南路41号市委巡察办巡察科;联系电话:0952-2218779,邮编:753000。
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