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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石嘴山

石嘴山:“三查”工作机制促案件质量提升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9-02 08:34:07

  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复查、抽查工作机制。今年,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对委机关各类办结案件开展全面评查3次,对评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复查2次,对辖区纪委监委案件抽查7次,通过案件质量“三查”工作机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化。年初,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方案》,抽调各办案室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每季度末对委机关办结的各类案件按照《全区案件质量计分细则》,并参照全区执纪执法评查模式开展质量评查。同时,对各县(区)纪委监委办理的案件按一定比例抽取评查。评查结束后,及时将发现问题向办案部门反馈,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评查结果与干部平时考核挂钩,倒逼办案人员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整改情况复查全面化。为巩固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效果,防止“一评了之”,评查组对每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全面复查,对整改到位的问题销号处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对于能整改而未予整改的,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通过开展“回头看”,有力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案件质量抽查常态化。为全面准确掌握市辖区纪委监委办案质量,由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随机抽查辖区纪委监委每月上报的核查报告、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对事实表述不清、存在疑点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案件审理室,由案件审理室对存疑案件采取调取原案卷宗、查阅案卷材料、与原办案人员交流沟通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还对辖区纪委监委所办的留置案件进行一定比例抽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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