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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石嘴山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2-26 00:00:00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加快“三大转型” 实现“两个转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9日)

雍建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这个报告。友东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我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一年。市委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市人大、政府、政协、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和全市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忠诚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加快“三大转型”,实现“两个转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坚守政治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市委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先后4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通过分解落实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三个清单”、公开履职承诺等多种方式,严格落实约谈提醒、“双述双评”、全程纪实、责任抄告等工作机制,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加强党内监督,推行“一纵五横”党内谈话模式,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谈心谈话7500余人次。在全区率先将市级领导纳入公开述责述廉范围,并逐级延伸拓展,形成多层次、全覆盖工作格局。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8个单位公开通报,问责党员干部32名,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持续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市委出台《加强和改进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常委班子示范引领,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回头看”,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行清退违规津补贴245万元,清理市级层面制度57项,将78项常用制度汇编成册,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查处力度,增加曝光频度,严肃查处变相发放津补贴、借公务之机旅游、分期分批变换地点举办婚丧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51个,问责处理70人,对50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整治“三不为”,对脱贫攻坚、环境整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中履职不力的111名领导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处理41人,机关和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预防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前、惩戒在后,狠抓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使遵规守纪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丰富和完善常态化廉政教育形式,协调各级党校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主体班课程,组织66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组织270余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及配偶接受“六个一”廉政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公开宣布处分决定,通报曝光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新媒体优势,建立“廉政教育微课堂”,推行“互联网+”廉政知识教育培训一体化模式,25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网上集中测试,收到良好效果。

  坚持挺纪在前,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准确把握适用情形和转化条件,将“四种形态”体现在执纪审查全过程。对反映问题失实的28名党员干部,客观公正予以澄清,有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37名党员干部,从轻或减轻处分;对不收敛、不收手,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坚决予以查处。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876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69人次、占65%,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262人次、占30%,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8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7人次、占1%,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少数。

  严格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76件,初步核实622件,立案审查3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9人,涉及处级干部44人,收缴违纪资金589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36件39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件44人。在全区率先实行乡镇纪委由县区纪委单列考核,全市20个乡镇实现执纪审查全覆盖,立案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了“一为主、两报告”实施办法、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实施办法等17项配套制度和规定,推行了监督执纪“1+N”工作机制,强化全程控制,细化工作流程,执纪审查水平不断提升。

  聚焦群众关切,坚决整治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领导包抓、问题清单、跟踪督办、重点巡察、对账销号”五项机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2017年,全市共查处涉农扶贫领域问题106件,问责处理10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对30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突出政治体检,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六大纪律”,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出台巡察工作办法,编制五年工作规划,制定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为市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奠定了制度基础。2017年,共组织开展了两轮巡察,对6个市直部门及下属40个二级单位进行综合巡察,开展了涉农扶贫项目资金专项巡察,对3个部门进行“回头看”。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73个,立案31件、问责66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收缴违纪资金270万元。紧盯问题整改,强化跟踪督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360个,修订完善各类制度187项,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统筹推进县区巡察工作,三县区均开展了两轮巡察,形成了市县同步、上下一体工作格局。

  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以高度政治自觉切实担负起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全盘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友东书记挂帅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当好“施工队长”,亲历亲为抓动员部署、抓思想统一、抓方案制定、抓推进落实、抓班子配备,协调解决办公用房、机构设置等具体问题。市纪委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发挥“施工队”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做好调查摸底、走访谈心、人员转隶、留置场所选定等工作。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编办等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目前,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均已完成组建挂牌,有序运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常务副书记杨晓渡同志在调研我市试点工作时指出,石嘴山市监察体制改革态度坚决、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工作细致,完全符合中央要求。晓渡书记还说,看到你们的工作,进一步坚定了中央纪委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信心和决心。这些高度评价,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是莫大的鼓舞鞭策。应该说,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鼓励,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修订完善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积极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切实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对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轮训,注重在巡视巡察、案件查办、信访受理等一线岗位培养锻炼干部,干部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制定线索处置、涉案款物管理、审查安全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处理了4名违纪违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在全区执纪审查综合考评中,石嘴山市位列全区五市第一,惠农区、平罗县、大武口区分别位列22个县区第一、第二和第五;我市建立的党纪党规立体化教育模式和“四化一覆盖”廉政档案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特色亮点工作;我市反腐倡廉宣传工作走在全区前列,巡察工作得到自治区纪委和党委巡视办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成效充分证明:只有各级党组织自觉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才能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只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才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构筑起坚不可摧的纪律屏障;只有各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才能引领带动全市公职人员形成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只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和韧劲,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不断谱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高压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高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禁而不绝,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呈现出一些新表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担当,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律己不严,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对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次再动员、再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总结了五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了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赵乐际书记的工作报告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部署,是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许传智书记的工作报告,对做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指导做好今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定政治立场,坚守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新一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实施“三大战略”、推进“三大转型”、实现“两个转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铁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度警惕和防范“七个有之”,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是否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遵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阳奉阴违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抽查核实比例,对不如实报告的,严肃处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对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党内谈话、“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等行为,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和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突出问题。凡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二)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强化压力传导。深入贯彻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双述双评”、全程纪实、责任抄告等制度,完善“三个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把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控,通过督导调研、约谈党委(党组)书记、检查考核等方式,着力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都要坚决追究责任。强化“一案双查”,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真正担起来、扛起来,真正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

  (三)坚决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扭住不放、寸土不让,管出习惯、化风成俗。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深挖细查、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变相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拆分报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分批次分时段操办婚丧事宜、私车公养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从具体问题抓起,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坚决反对追求享乐、奢靡腐化、简单粗暴、脱离群众等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对在转型发展、项目推进、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引导党员干部务实重行、担当作为。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以“敢担当、重实干、促发展”为主题,对标中央要求、对标群众呼声、对标发展需要,开展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好家风带动好作风、评优亮丑“三个专项活动”,着力整治决策部署推进不力、服务质效不高、环境不优、“三不为”等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拼搏赶超、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按照“三个区分”原则,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为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为改革创新的干部解除后顾之忧,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持惩防并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坚定不移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审批监管、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拓展信访举报渠道,推行“互联网+信访”工作模式,完善违纪问题发现揭露机制。落实信访举报闭环管理、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查办案件“一为主、两报告”等制度,加强对执纪审查全过程监管。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综合分析违纪行为性质和情节、造成后果和影响,以及被审查人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宽严相济、区分对待。对有信访举报的党员干部,首先要谈话提醒、约谈警示,引导他们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认错悔错,符合有关情形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甚至免予处分。对提供虚假情况、不如实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开展为期3年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查处发生在惠民资金、农村“三资”、征地拆迁、就业社保等领域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并完善跟踪督办、领导包抓机制,加强对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担当、敢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查结的涉农扶贫领域案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复核,确保查纠到位。今年,要在石嘴山市全面建立“大数据”监督模式,建立民生资金监督平台,给民生资金装上GPS,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督管理。

  坚持标本兼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给党员干部讲廉政教育课,让纪律教育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市、县党校要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完善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机制,提升教育实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剖析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督促发生问题单位查找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五)深化改革,构筑全覆盖监督体系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快建章立制,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形成监察工作高效顺畅运行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取得1+1>2的效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加快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强化派驻监督作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推进市、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力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依法对驻在部门公职人员实施监察。派驻机构每半年专题报告驻在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派驻机构要定期约谈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及时发现纠正驻在部门的问题,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确保派驻有力、监督有效。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业务指导、日常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该问责的问责,该调整的坚决调整。

  深入推进巡察监督。严格执行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和巡察工作规划,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分3轮对不少于1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及时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检查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用好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要求落到实处。组建市、县区党委巡察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三县区要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对涉农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环节。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课等形式,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整改问题,一件一件盯住干、一步一步往前走,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强化实践锻炼,注重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定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交流、案卷评查等,培养一支既精通党规党纪、又精通法律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专业化干部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着力选拔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支持乡镇纪委加强能力建设。

  强化内部监督。健全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经常性开展“大约谈”、家访走访和谈心谈话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纠正、早处置,防微杜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查找风险点,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重点岗位监督。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信息化平台,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要有新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不断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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