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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石嘴山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9-20 00:00:00

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为奋力推动石嘴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雍建华同志在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共石嘴山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常委会审议同意了这个报告。一会儿,文宇书记还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机关调研,看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乐际书记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乐际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工作汇报后指出: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做得好,党委的支持力度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果很好,在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乐际书记的鼓励和肯定,为我们更好地推进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是莫大的鼓舞和鞭策,坚定了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一年来,市委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政治定力,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砥砺初心使命,“两个维护”坚定有力。市纪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追责问责等各项工作中。主动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执行任务坚决有力,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基层减负、巡视整改等重点工作,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清零;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交办的25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交办的128件问题线索,办结124件,办结率96.8%,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

  行动自觉践行对党忠诚。

  (二)扛起监督首责,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积极协助市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三个清单”,通过定期报告、问题抄告、督查考核、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对履责不力的26个单位公开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72份,督促整改问题260个。探索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机制,深化拓展述责述廉工作,启动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23人次。通过受理信访、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做细做实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09人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381人次,占80.8%;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56人次,占15%;精准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9人次,占3.5%;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13人次,占0.7%,完全符合中央纪委提出的监督执纪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的要求,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保持凌厉攻势,“打伞破网”成效显著。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三个绝不放过”的坚定决心,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领办,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双专班”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双向移送等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4件,立案审查调查81件1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组织处理3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查处“保护伞”19人。成立四个专案组,深挖彻查肖永生、徐风祥、张凯等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果断对15人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了马勇宁、江文平、梁吉、白福堂、何峰昌、蔡强等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以“打伞破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持续正风肃纪,党风政风向上向好。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照七个方面25项突出问题,聚焦“十种新表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整改问题443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一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批次25起,持续释放正风肃纪不停步、不松劲的强烈信号。

  (五)注重标本兼治,“三不”机制一体推进。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356件40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8人。其中,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113件1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0人,严肃查处了王新江、马磊、赵晓伟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高标准建成市监察留置所,为精准安全实施审查调查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及时梳理执纪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管理漏洞,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60份。坚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扎实推进“互联网+”廉政知识学习,深入开展“清风石嘴山”宣讲活动,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考试实现常态化。对172名受处分人员及时回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破红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共同发力、同步推进。

  (六)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聚焦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截至目前,十届市委已完成八轮对48个单位的巡察,共发现问题1272个,移交问题线索250个,问责处理76人,清退违规资金409万元,巡察覆盖率达到66%。2019年组织3轮对21个市直部门进行常规巡察和“回头看”,对县区9个部门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强化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三县区共组织对43个部门、8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发现问题1060个,移交问题线索64个。坚持抓反馈、抓整改、抓督查,集中向被巡察单位、上级党组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反馈巡察意见,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4%,推动完善制度202项,巡察质效明显提升。规范市县(区)巡察机构设置,实现组办分设,制定巡察工作协作配合规程等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七)坚持执纪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聚焦涉农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集中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梳理查找突出问题174个,整改完成146个,整改率84%,督促责任单位完善制度68项,先后3批次向社会公布12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严肃查处了套取粮食补贴、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统计造假等问题14起,问责处理20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八)着力深化改革,制度优势更加显现。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格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制度和要求,明确了工业园区、市属国有企业、市管学校纪(工)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细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流程,规范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推动形成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全力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以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等形式,调整设置了10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组由内设机构改为派驻机构,向市直机关工委派出纪检监察工委,实现对70家市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九)打造过硬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了坚守初心使命、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不懈提升履职本领,对全市1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全覆盖,开展办案质量“互观互学互查”和“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着力提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处置能力。突出政治标准,公开选拔、选调13名优秀干部到市纪委监委工作,在文宇书记的关心支持下,提拔重用了一批年轻干部,配齐配强了各室组负责人,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集体决策、请示报告、涉案款物管理等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管控。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4名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确保党章和宪法赋予的神圣权力不被滥用。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守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一以贯之带头践行“两个维护”。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日常、经常、常常,落实到审查调查、巡察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做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必须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从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情况来看,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要始终坚持一以贯之的恒心决心、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抓到底的顽强意志,坚持从严治党不动摇、不松劲,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持之以恒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的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反腐败斗争没有温良谦恭让,只有始终坚守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风骨、气节、操守和胆魄,在该亮剑时果断亮剑,该出手时果断出手,才能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持不懈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打通“三不”内在联系,以坚强有力的治标行动夯实治本基础,以科学周密的治本举措巩固治标成果,着力在惩治和震慑、制约和监督、预防和引导上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同向发力,真正做到“不敢、不能、不想”并重不偏废、协同不脱节、贯通不割裂、具体不抽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仍然不强,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仍需加压发力;“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犹在,高压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精准执纪执法专业能力亟待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石嘴山建市60周年,做好新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至关重要。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市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守好三条生命线,走出一条石嘴山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向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到位。把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制度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围,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二)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脱贫成效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扶贫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流转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分析研判,对盲目决策、监管缺失造成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闲置和浪费的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贪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对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和“四查四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帮扶单位切实履职尽责,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问题,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组织等部门协作“快车道”,完善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和同步立案、同步调查机制,加强纪法衔接配合,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深挖彻查,把“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一案三查”的要求坚决落到实处。着力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反馈问题全部销号,整改任务全部见底。深入研究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围绕“长效常治”目标任务,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拓展整治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领域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既抓顽瘴痼疾,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公布整治成果,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扎实推动整改。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监督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下发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监管治理。督促乡镇(街道)党组织发挥监管作用,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搭建群众举报“直通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抓牢监督首要职责,全面提升全覆盖监督实效。压紧压实党组织监督主责。不断完善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监督寓于干部使用管理的全过程,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从苗头性问题抓起,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经常谈心谈话,敢于批评教育,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要加强对小散远直单位和国有企业党员干部的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强化日常监督,通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用好廉政档案等多种形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坚持权责透明,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推动各类监督衔接贯通。加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以强化党内监督为重点,制定出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工作意见,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协助市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严格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健全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市委领导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实现纪法“双施双守”,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全面覆盖。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规范执纪执法文书,严格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作用,配齐配强力量,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履职程序,强化履职考核,压实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考核评价办法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推动派驻机构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三转”。各派驻机构要立足职责定位,大胆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置问题,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五)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保持恒心韧劲,坚持问题导向,坚守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治“四风”。要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防范和查处分批多地操办婚丧喜庆、借差旅之机绕道旅游、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问题坚决通报曝光,坚持管出习惯,努力化风成俗。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清单,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不断向好。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持续整治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作为假作为、推动工作敷衍塞责、揽功诿过,以及困扰基层的其他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着力解决文会过多、检查过多、留痕过多等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做到减负不减责。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妨碍决策执行、影响政策落地、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服务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防止出现认定不准、适用不当、尺度不一等现象,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做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简单化,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干事创业的干部,宽容改革失误的干部。制定出台诬告陷害处置办法,严惩诬告陷害行为,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认真落实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制度,鼓励犯错的干部重新回到干事创业的正确轨道上来。

  (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高质量推进巡察向基层延伸。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治监督职能,加强统筹谋划,完成2轮对不少于1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高质量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继续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完善上下联动、一体贯通的监督格局。着力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销号和公开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边改边犯、新官不理旧账的严肃问责。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七)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着力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坚持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强化“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一建议书”机制,精准施治,切实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教育读本、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深入剖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用“活教材”警醒“身边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廉政知识测试、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廉洁从政承诺等有效机制,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加强思想道德和廉洁新风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营造崇德尚廉的浓厚氛围。

  (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战士。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纪检监察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培养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增强斗争本领,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闻令而动、冲锋在前,以实际行动践行以身许党、以身许国的政治承诺。增强履职本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轮岗工作力度,畅通干部进出渠道,注重引进法律、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实用人才,不断优化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继续做好全覆盖、常态化全员培训,开展案件质量互查和精品案件评选,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运行维护保障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落实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专题会议集体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开展“制度规范建设年”活动,全面梳理规范现行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紧盯关键岗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经常打扫庭院,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防“灯下黑”,以自身过硬立威立信,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

  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石嘴山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工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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