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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关于十届市委前十轮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的通报

稿件来源: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15 00:00: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日至8月27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十届市委第一轮至第十轮巡察中存在的历史挂账未整改、反馈问题未销号的32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巡察整改“回头看”的32个部门(单位)反馈未销号问题78个(含历史挂账未整改问题1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并经组办联审分析研判,7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4个,未完成整改24个。截至目前,十届市委前十轮巡察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整改问题1209个,完成整改问题1185个,整改率98.01%。

  总的来看,各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能够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主动担负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巡察整改责任,党组(党委)及时召开会议听取进展情况,研究整改难题,强化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推进有力。通过整改,各党组(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单位承担的职能责任上,落实到日常工作和具体行动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达到了政治监督的目的。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第一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体育局3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151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151个。

  (二)第二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原市园林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210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209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

  市民政局:部分公墓、殡仪馆土地使用权长期未予变更。

  (三)第三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监局)4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96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94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

  市新闻传媒中心2个:

  ①原市电视台资产出租收入2.4万元,至今未追回;

  ②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宁夏小苗装饰公司承建市广播电视台5项零星改造工程,原市广播电视台多支付装饰公司工程款23.42万元,至今未收回。

  (四)第四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司法局、原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原市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局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76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75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个:在履行原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对外担保资金及借款追偿职责上,办法不多、措施不硬、成效不大,有15家企业607.46万元代偿资金、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30万元借款未追偿到位,给国有资产造成了损失。

  (五)第五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委老干部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委编办、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鑫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市档案馆9个被常规巡察部门(单位)及市教育体育局、市水务局、原市园林局3个“回头看”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217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213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4个。

  (1)市水务局3个:

  ①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应收未收水资源费及污水处理费共计3291.2万元;

  ②水利勘察设计室往来欠款28.12万元不及时清帐,长时间挂账;

  ③市水务局5笔欠款69.5万元长期挂账。

  (2)市教体局1个:市教体局所属林场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六)第六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团市委、市供销社、市国资委、市残联、市文联、市九柱集团公司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119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117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

  市九柱集团公司2个:

  ①公司党委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能力不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不力,房屋库存居于高位,资金沉淀严重。企业负债率较高,还贷压力大,可抵押资产较少,融资困难,资金链脆弱,存在较大经营风险;沙湖古镇、黄河古渡坊、综合商贸城三个项目招商进场率低,投资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市科技信息中心停车场项目后续建设无资金支持,成为潜在烂尾工程;

  ②处理群众投诉不及时不彻底。大武口洗煤厂贺飞巷88户居民因置换安置问题长期上访,始终未能有效解决。

  (七)第七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矿业集团公司7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89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88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1个。

  市矿业集团1个:企业经营风险大,涉及集团公司与青年汽车集团关联案件3起、与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与甘肃北化公司欠款纠纷案件。

  (八)第八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协、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市善道集团公司5个被常规巡察部门(单位)及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2个“回头看”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63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63个。

  (九)第九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夏工业学校、市委党校、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9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103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98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5个。

  (1)市星瀚集团2个:

  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差距,集团下属热力公司供暖费、工程建设费1.87亿元未收回,多数房地产公司以房产抵欠款,造成资产闲置;

  ②集团党委对安全生产和资金监管履责不到位,集团及下属公司超过3年以上应收账款累计3.34亿元,清欠工作缓慢;众安房地产公司已售未清41套房产及车库涉及资金4241.12万元;苏凤娟欠众安公司659.94万元,众安公司2011年5月取得的石地挂字2011-04号宗地闲置部分存在损失风险。

  (2)石嘴山经开区1个: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环保督察反馈等问题整改不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的“关于日盛热电厂2台3万千瓦热电机组与批复不符合,1台3万千瓦的热电机组未批先建,废盐渣随意倾倒,无防渗漏和防尘措施,存在污染环境的问题”及自治区党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件转办件尚未完成市整改办验收销号。

  (3)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个: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三馆一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至今没有整体移交,消防、通风空调以及设施设备等存在运行安全隐患和资产管理隐患。

  (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1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应急成品粮储备不足,现有原粮储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人每天1斤储备标准测算,仅能达到7天的口粮需求,距离国家10-15天的储备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粮食储备缺少稻谷等品种,储备粮结构不合理。

  (十)第十轮

  1.反馈情况:市委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被常规巡察部门(单位)及市委网信办、市人防办2个“回头看”部门(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85个。

  2.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问题77个。

  3.未整改到位问题8个。

  (1)市公安局1个: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改扩建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扩大建设规模,建安工程超概算。

  (2)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2个:

  ①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应处置的固定资产未处置;

  ②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力。宁夏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欠缴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利息,未收缴到位。

  (3)市人防办5个:

  ①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整改不到位;

  ②2013年至2019年未经人防部门审批的72项重点人防项目整治不到位,尚有人防易地建设费2620.36万元未追回;

  ③市综合商贸城项目未经人防部门审批即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

  ④7项人人防工程未进行验收;

  ⑤财务管理不规范,5笔共计24.09万元长期挂账资金未收回。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整改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推进整改是确保履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落实落地的关键,是强化震慑效应、树立正确导向的有效举措,是维护巡察权威、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不断传导整改压力,营造真抓实改氛围,使“不抓整改是失职、抓不好整改是渎职”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各党组(党委)要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从重难点问题入手,积极攻坚克难、破解难题。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责任,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和抽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逐条盯着落实,真抓真管,确保问题清零、改出实效。纪委监委和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督促整改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三)巩固巡察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各党组(党委)要对抽查督导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要求,提高整改标准,不断完善机制,既推动解决问题,又促进长远发展,切实发挥标本兼治作用。12月25日前,未完成整改的党组(党委)将抽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未整改问题整改情况报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发现有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糊弄整改的,将严肃处理。

  中共石嘴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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